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武汉学院为了加强办公区的安全管理,特制定本文件。
第二章 适用范围
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学院办公区所有工作人员。
第三章 出入管理
第三条 办公区应设置专门的接待区域,由接待人员统一处理外来人员的出入申请。来访人员提交入校申请预约后,在受访者陪同下进入办公区域。
第四条 指定办公室负责门禁系统的维护、管理及门禁卡的发放、收回,并保存相关记录,随着员工的入职、离职及时更新门禁卡授权。
第五条 需要从办公区带走物理资产的,如所属单位固定资产、第三方测试设备等,需要提前向资产所属或测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设备出入登记记录表》由资产所属或测试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,出门条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。
第四章 防火安全
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政府的相关消防规定。
第七条 办公区严禁吸烟,不准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及放射性的危险物品。
第八条 严禁在办公区内使用明火和电炉子,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即时报告。
第九条 办公内地板、门窗、窗帘等材料、设施使用防火耐用材料;内顶部设置探测器和喷嘴。
第十条 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熟悉掌握消火栓、灭火器材的位置、性能和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,会扑救初起火灾(火灾发生时要即时切断电源)。
第十一条 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,每月由办公室负责维护管理,确保消防设备、器材完好有效。
第十二条 明确兼职消防管理人员,建立义务消防组织,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
技能演练,使全员达到知防火知识、知灭火知识、会报警、会疏散自救、会协助救援的
要求,做到平时能防,遇火能救。
第十三条 与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,明确双方的防火责任。
第十四条 采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,即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,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第十五条 全体员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,采取全员安全例会形式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,在会上重点强调近期注意事项。
第十六条 办公区灭火应急措施:
(一) 发生火灾时,不要惊惶失措,火场无论大小都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、疏散撤离。要及时关闭空调,切断电源,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灭火。
(二) 在火灾初起阶段,一定要争分夺秒、立足自防自救,力争将火尽快扑灭,化险为夷;同时做好无关人员的疏散、撤离工作,按照消防应急预案和平时消防演练的路线,统一组织、统一指挥,非预案确定的消防安全救灾人员要服从指挥,立即撤离。
(三) 在无力自灭自救时,一方面积极组织扑救、疏散物资设备,另一方面,要迅速拨119报警,报警时要沉着、准确,讲清起火单位、所在地址、街道起火部位、烧的什么东西、火势大小、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号码,报警愈早,损失愈小。
(四) 消防预案应以人为本,最基本的目的是保障人员安全,在这个前提下,有条件有组织的实施自救。
第五章 安全保密
第十七条 办公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、单位各项安全保密制度,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,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保密工作的学习培训活动。
第十八条 办公区内不得随意存放涉及单位管理、技术、财务、人力资源等部门机密信息,个人密码、文档需谨慎处理。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信息,妥善保管使用,并对使用信息的安全负责。
第十九条 授权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需有专人陪同,需要使用单位资源的,如网络、电话、文档等需及时登记《外来工作人员资源使用申请表》,由相关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。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使用的需在陪同人员监督下进行,并在事后一天内补全登记。
第二十条 未得到网络管理员授权时,严禁外来人员使用自带的设备(笔记本电脑、移动存储介质等)接入单位网络或设备。
第二十一条 单位机密信息,不得窥探、抄录、复制;不得转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;不得随意向外界透露。
第二十二条 未正式授权人员不得在单位网络中使用具有数据包嗅探、分析功能的系统,不得窃取、破译他人权限密码。
第二十三条 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抄录、复制设备图纸、网络拓扑结构、内部文件、系统软件、技术档案、用户资料;确需使用的在使用后归还原处。敏感信息应有相关人员负责保存。
第二十四条 各种涉及密级的图纸、资料、文件等严格管理,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。IP地址及密码等涉密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轻易获取。
第二十五条 对于各类技术资料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借阅手续,借阅者认真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,并不得对外泄密。
第二十六条 单位内重要保密文件、数据的销毁,提交专门部门和人员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,不得任意丢弃。
第二十七条 所有人员严格遵守通信纪律,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,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。
第二十八条 所有维护和管理人员,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。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,并定期检查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第二十九条 重要的文档资料放置文档柜中保存,不要摆置桌面,防止泄漏和丢失,存放敏感文件或信息载体的文件柜需要上锁或设置密码。
第三十条 办公用计算机及终端附属设备在下班前如无工作需要切断电源,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。
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离开座位超过10分钟以上,将桌面上含有敏感信息的文档锁在抽屉或文件柜内。
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离开座位超过10分钟以上,计算机退出登录、锁定屏幕或关机。
第六章 安全检查
第三十三条 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(一) 部门各项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程度;
(二) 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;
(三) 门窗是否牢靠,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;
(四) 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,有无交接手续,有无漏洞;
(五) 办公室的印章、票款、贵重物品,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;
(六) 各种电器设备、消防器材、设施、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;
(七) 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的因素;
(八) 各岗位值班情况,有无脱岗、串岗、睡岗情况;
(九) 各管区主管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,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。
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查具体实施办法:
(一) 办公室每天要结合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,巡检时参考《办公区域巡检指引》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;
(二) 每月由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,对办公区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;
(三) 武汉学院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监督检查,办公室应予以支持和合作;
(四) 重大节日前夕或重大活动时,由办公室组织全面检查;
(五) 公安机机关,消防监督机关来我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,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,积极充分的予以协作;
(六) 每次安全检查情况,办公室要认真记录登记,建立安全检查档案,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,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善并不定期复查;
(七) 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,按期限认真整改,一时解决不了的,要及时报告办公室,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,保证安全;
(八) 办公室对安全检查,依据“安全保卫奖惩规定”奖优罚劣,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。
第七章 持续改进
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策略文件的时效性、可行性,必须根据相关审核规定进行评审和修订,修订后重新发布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三十六条 本文件由武汉学院负责制定、解释和修改。
第三十七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