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加强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武汉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网信领导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。
(二)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、推进措施。
(三)制定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,定期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,解决重要问题。
(四)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制,协调各单位抓好工作任务落实,并加强督促检查。
(五)完成其他相关事项。
二、组成人员
组长: 校长,党委书记
副组长:分管信息中心副校长
领导小组成员(由全校相关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组成):校长办公室,教务处,学生工作处,财务资产处,后勤保障处,宣传与公共关系处,信息工程学院
三、成员单位职责
信息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,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,具体负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。
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。
宣传与公共关系处负责网络与信息内容安全,加强舆情监控。
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负责相应教学、管理和学生活动中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,并做好对学生信息化素养的教育提升。
财务资产处负责安排预算,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供资金保障,负责支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设备设施建设。
后勤保障处负责在校园规划及基础建设、修缮修建等方面保障通信线路的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。负责相关设施的安保与消防等工作。
信息工程学院负责网络安全人才培养,为学校网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。
四、工作机构
网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网信办),网信办设在信息中心,信息中心主任兼任网信办主任,校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。
五、工作规则
领导小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。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,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。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,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有关问题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。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,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。